國立屏東大學新媒體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
國立屏東大學新媒體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
111年5月31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大武山學院院務會議審議通過
114年2月19日113學年第2學期第1次學程會議審議通過
114年3月13日113學年第2學期第1次大武山學院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新媒體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為規劃及審議所屬專業課, 特依據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,訂定本學程課程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本委員會委員五至七人,以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,由本校專任教師、校外專家學者、業界代表及學生代表(含畢業生)等人組成。
三、本委員會委員由學程事務會議推派產生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四、本委員會之執掌如下:
(一)學程專業課程之規劃。
(二)定期檢討必、選修課程之學分與配當。
(三)本學程課程內容及大綱之審查。
(四)其他與課程有關事宜之審議。
五、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
六、本委員會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,始可開議,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, 始得為決議。
七、本要點經學程事務會議、院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本規章負責單位:新媒體創意應用碩士學位學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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